与潜规则、厚黑学和传统智慧所主宰的其它产业不同,中国互联网产业里洋溢的是一种舶来的“海盗精神”:冒险进取、无拘无束、颠覆传统、破环现有的游戏规 则、抢夺既得利益者……正是这种海盗精神成就了美国的微软、苹果、Amazon、Google、Facebook、Twitter,也成就了中国的腾讯、 阿里巴巴、百度、盛大、携程、新浪等等。
上周末,我没有到电影院排队去看《三枪》,而是蜗居在家,抱着电脑看《海盗电台》(The Boat That Rocked)。顺便坦白一下,这是未经许可,用电驴非法下载观看的。因为我确定地知道,这种文艺青年范的“非大片”,是几乎不可能通过广电总局的审查而正规上映的。我所不知道的,是以后还能不能在互联网上看到这些有趣的地下电影。
影片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966年英国的半真实故事。那时,国有的BBC是播放正统古典音乐的重地,每周留给摇滚和流行乐的时间只有2个小时。但与此同时,有一个地下的“海盗电台”(Pirate Radio)却在秘密地7×24小时夜以继日地播放摇滚和流行歌曲。2500万人——超过英国总人口的一半都在听这个电台的音乐。这个摇滚的根据地建立在北海的一艘渔船上。一群“有头脑、无信仰”的年轻DJ聚集于此,而他们的头头是一个名叫昆汀的精明商人。他利用听众的狂热支持拉到了许多广告赞助,并且绞尽脑汁来规避政府的管制。
当然,就在这帮DJ在海上过着他们所鼓吹的“音乐、性和大麻”的嬉皮生活之时,充满正义感和责任心的政府已经感到责无旁贷了。他们担心这种没有节制的“靡靡之音”会腐蚀英国的青少年,“就像肮脏的下水沟,夹带着不负责任的商业行为,还有不道德”。
但大英帝国毕竟是一个口口声声讲法治的国家,政府不能随意屏蔽其波段,也没有英勇无畏的城管弟兄帮忙“钓鱼”。既然现有的法律管束不了这帮混球,于是,他们只好创造出一个新的触犯海洋法案来让海盗电台违法(因为他们的电台干扰,“使这个国家中肩挑炸鱼薯片经济的伟大渔业家们,无论男女,生命受到了威胁”),并且成功地在议院获得了通过。
最终,按照官方的报道来理解,“扫黄打非”取得了重大胜利。渔船在逃避执法人员追捕的过程中引擎爆炸而自沉,海盗电台被取缔,DJ们被驱逐四散。但是,自由的梦想并没有死亡。今天,英国有296个独立电台终日播放摇滚和流行音乐。摇滚文化也已经成为今日的主流之一。
事实上,有关这部电影的一切,我不是在《参考消息》,而是通过像“豆瓣”这些网站了解到的。我还注意到,豆瓣上有32408位朋友评价了这部电影,除了少数留学海外的同胞,估计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跟我一样,是通过BTchina、VeryCD、迅雷这样的网站下载的。
转述这个故事,其实只想重申以下三点常识:第一,创新就像蓬勃的野草,不会循规蹈矩地生长在规划好的田地里,必然跟现有的环境秩序相冲突;第二,创新会引发一系列新问题,监管者需要慎重考虑是用理性的方式处理,还是用粗暴的手段打压;第三,只要是真正好的创新,不管道路如何曲折,假以时日一定会成为市场新的主流。
今年年初以来,在互联网领域创业的许多朋友开始感觉到一种不好的变化,就像《海盗电台》里DJ听到新法案颁布时的感慨:“我们正站在山的顶峰,朋友再过去就只有下坡了。或许将来会有更好的日子,但我表示怀疑……”
从强制安装“绿坝”到无证视频网站的关闭,从“魔兽”的无法落地到谷歌的失灵,再到饭否、译言、BTchina等众多网站因为“技术故障长期维护中”,以及最近的WAP网站计费暂停,移动广告联盟被禁,未备案网站悉数被关……中国互联网业的生存环境比十年来的任何时候都要严酷。
这实在是一件让人感到忧心忡忡的事情。互联网产业或许是中国经济过去10年最大的惊喜,也是最干净最生机勃勃的一个部分。仅仅依靠着本土创业者的汗水和智慧,国际风险资本的投入和国际资本市场的哺育,就创造了一个全球第二大的市场,网络经济的规模逼近1000亿元。
与潜规则、厚黑学和传统智慧所主宰的其它产业不同,中国互联网产业里洋溢的是一种舶来的“海盗精神”:冒险进取、无拘无束、颠覆传统、破环现有的游戏规则、抢夺既得利益者……正是这种海盗精神成就了美国的微软、苹果、Amazon、Google、Facebook、Twitter,也成就了中国的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盛大、携程、新浪等等。
因为工作关系,我结识了译言、饭否、VeryCD等Web2。0网站的一些创业者,在我看来,他们是一帮极其单纯善良,充满了理想主义情怀和梦想的年轻人。他们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没有破坏和谐社会与腐蚀青少年的意识行为。
但或许是因为有超过3亿的网民、突破7亿的手机用户,或许是海盗“鲁莽”所激起的一些渣滓,让我们的政府深感责任重大,“看得见的手”要取代 “看不见的手”。十年前,只有一个信息产业部是真正管理互联网的,今天,工信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公安部、商务部等N多个部门都有权力去干预。
我不明白,这究竟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倒退?中国互联网过去10年的成功,某种意义是一种“无政府主义”的成功,是“自由市场”的胜利。为什么一定要把原本平坦的互联网世界,人为地划分成一个个的“格子世界”?而且进入每一个格子,都需要一张通行证?
当然,可以相信政府官员们这样做有充分的理由。“扫黄打非、保护知识产权、斩断色情产业链、保护未成年人”等任何一面旗帜的举起都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而且我们的官员们也已经习惯了“家长、保姆和导师”等多重的角色扮演。
但是,为了维护所谓的公众利益,我们是不是就一定要开动强大的行政机器,粗暴地一刀切呢?
在一个成熟的法制国家,政府或者其他公司首先看你的创新有没有侵权违法,然后可以上法院告你,申请强制执行,当然你有上诉权。如果你像 Napster一样官司输了,你在商业上就死了,但在中国,你的网站被封掉了,你连被谁封掉的都未必知道,因为有权封你的衙门很多,更不要说找地方讲理。
我们应当看到,的确存在着一个恶性循环的可能。当越来越多的主管机关对互联网实施越来越严格的审批制度或许可制度时,风险资本的流入就会被扼制,民间智慧的流向也会被扼制,而最终被扼制的就是创新活力。更危险的在于,“每一个民企被限入的领域,都是民企和全体国民被迫向特殊利益集团输送利益的管道(吴敬链语)。”只要权力配置资源的格局不改变,单纯的创业者要么出局,要么就得像黄光裕那样选择买通权力,为自己获得某种不对称的特权,同时向权力所有者输送利益。到那时候,中国的互联网业就会像房地产业一样开始堕落。
今天,互联网还只是刚刚度过它的幼儿期,未来的成长不可限量。但我们对待互联网的态度,其实可以折射出我们对待创新的态度。
如果我们真的想要成为一个“自主创新”的伟大国家,那么政府就应该真正理解“自主创新”的涵义:每个人每个机构都可以成为创新的主体,创新的思想可以自由的交流,创新的成果可以无障碍地传播。
反之,如果我们真的把无国界的互联网变成局域网,如果必须官员们点头才能决定什么人有权搞创新和什么是好的创新,如果只有中科院、中移动、中国联通、CCTV这样的“三好学生”才有资格去实现创新,那么,这样的“自主创新”有价值吗?
有些时候,我必须承认,自己会对所处的这个社会感到失望,但因为身边总有不放弃希望的朋友,总能看到排除万难的创新者出现,所以我们也不会因为失望而选择绝望。
就像在电影《海盗电台》里,最后沉船时,DJ“伯爵”所说的话:“时光匆匆流逝,政治家们会用尽手段让世界变得更美好,但世上的青年男女会继续做梦,把梦编织成歌曲……”